- 依據行政院環保署「區域性垃圾焚化廠營運階段提供回饋金要點」暨高雄市政府「高雄市廢棄物處理場廠回饋辦法」規定辦理。
- 「回饋金實施計畫及支用情形」由回饋里執行小組,提年度實施計畫書予公所,由公所依「高雄市廢棄物處理場廠回饋辦法規定」成立之回饋金管理會審查通過後,提報高雄市政府府爰依回饋辦法規定程序,予以核定。
- 回饋金由市府撥入回饋區公所後,專款專用,並依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。
- 回饋里區公所於其資訊網頁上,登載各里回饋金執行計畫及支用情形,提供民眾瞭解。
- 地方公共建設。
- 環境衛生、美化環境、公害監測鑑定及醫療保健。
- 育樂及民俗活動。
- 提升生活品質或經管理會建議符合法令規定之事項。
- 其他與環境保護有關之事項。
- 仁武焚化廠回饋區回饋對象共有:18個里(仁武區16里、鳥松區夢里里、大社區中里里)、仁武區公所及仁武區老人福利協進會。
- 本廠仁武廠區辦理補助民間團體:請至本廠首頁━補助款專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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