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關名稱: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
職務編號:A610250
職稱:技士
職等: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
職系:機械工程
名額:1名
辦公地點: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
徵才期間:113年10月23日至113年11月23日
工作項目:1.焚化製程系統設備之操作與巡檢。2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資格條件:1.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同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。2.具本職務任用資格,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、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。
報名方式:1.本廠職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廠網站>公開資訊>徵才資訊>本廠職員甄選報名表或網址(https://sip2.kcg.gov.tw/cp.aspx?n=E3BA8BF558E50B98)下載;填妥本廠職員甄選報名表後請E-mail至shyan018@kcg.gov.tw。2.請檢附報名表、公務人員履歷表、考試及格證書、最高學歷證明文件、現職派令、最近1份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(以上證件請用A4影本依序裝訂整齊,註記“與正本相符”並經本人簽名或蓋章),於徵才期間逕送或郵寄(郵戳為憑)「812043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人事室」,信封上請註明「應徵機械工程職系技士」,逾期或證件不全者,恕不受理。3.如具原住民族身分、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通過英語檢定考試者,請檢附佐證資料影本。
後補方式:參加本次甄選未獲進用者,列為候補名額,候補名額2人,日後如有與本次公開甄選之職務列等相同、職務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時,本廠應業務需要,得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進用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。
備 註:1.經書面審查合格者,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,初審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,不另行通知,所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。2.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,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。
聯絡人:吳先生 電話:07-8069750轉63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