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施原則與方法
本廠開放洽公時間為上班日08:30-17:30,洽公時間以外不開放進廠,故洽公時間以外仍在廠作業者應儘速離去,需留廠繼續工作者應先簽奉核准,前述規定適用本廠契約與臨洽廠商。
行政大樓全時實施人員管制,可進入二樓以上之人員限制如下:
本廠員工(含仁武廠、外派專案辦公室及駐廠在行政大樓有辦公室之辦公人員)。
持有本廠開會通知單或參加開標之人員。
外送、外賣者請一律在北大門警衛亭將物品交付予警衛保管,並於交付前先由警衛執行手部消毒。
郵件、宅配及貨運等送到北大門警衛亭後,再由警衛通知領取。但超大、過重貨件,警衛人員得請宅配業者逕送行政大樓1樓玄關放置,禁止用電梯或樓梯送上二樓以上。
廠外洽公人員請統一進入行政大樓一樓之工安教室內接洽,二樓以上則完全管制進入。
本實施內容由保全警衛隊長巡察,本廠保全承辦人員督導,違規者立即勸導或陳報直屬長官要求立即改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