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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告中華民國109年6月11日高市府環廢管字第10932030900號令修正「高雄市代處理廢棄物收費管理辦法」。自110年1月1日起施行。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9-06-23 15:50 承辦單位:環保局南區資源回收廠

    公告中華民國109年6月11日高市府環廢管字第10932030900號令修正「高雄市代處理廢棄物收費管理辦法」。自110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    類別:維修組
    上版日期:109-06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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