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區廠焚化後之底渣配合環保局政策已全數再利用為目標,目前由環保局「106-107年度資源回收廠垃圾焚化底渣自辦篩分處理再利用計畫」及「106及107年資源回收廠垃圾焚化底渣再利用委託處理計畫」作再利用中間處理,並朝向在公共工程進行再利用。